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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朱濱 實習生李嘉偉 范帆)离婚15年后才發現,21歲的儿子非親生,憤怒的父親近日將前妻告上法庭,索賠15年的撫養費3600元和精神損失費,并請求法院解除收養關系。
今年43歲的羅駱家住江岸區,1990年和妻子离婚。6歲的儿子跟隨母親,羅駱每月付20元的撫養費。
15年來,羅駱逐漸听到一些關于儿子并非自己親生的流言,為此,今年6月24日,陪生病的儿子上醫院時,羅駱偷偷拿到了儿子的血樣,到同濟醫院做了“親子鑒定”。鑒定結論是“無血緣關系”。
羅駱認為,自己与儿子沒有血緣關系,不應承擔其撫養責任。前妻廖菁不僅應退還他在婚后提供的15年撫養費,同時還應賠償一定的精神損失費,“具体金額請法官酌情定奪”。此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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