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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从重庆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获悉,五年来,重庆市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受援人数超过10万人次,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了“应援尽援”的目标。
救助10万人 挽回6亿元
据重庆市司法局局长陈焕奎介绍,200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连续5年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民心工程”并强力推进,在市、区县共建立法律援助机构41个,实现了每一个区县都有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队伍也不断壮大。据统计,目前,全市专兼职法律援助人员共有1100余名,几乎是五年前的10倍。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也已初步形成,基本满足了日常工作的需要。 伴随着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和人才的完善。重庆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据了解,5年来,全市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128件,受援人数达104020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42亿元。此外,办理法律援助咨询、代书41万多件次,较好解决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力争“乡乡镇镇有律师”
陈焕奎还提到了下一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目标,即:健全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体系,逐步实现“乡乡镇镇有律师”。
陈焕奎表示,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可以采取设立分支机构的形式,覆盖全市所有区县,原则上实行“一乡一镇一所”。对于人数达不到条件的边远乡镇,允许个人开所执业。此外,各有关部门还应引导促进律师事务所与乡村结成法律服务对子,鼓励律师到乡镇执业,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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