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举行的青岛市法院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议上了解到,青岛市中级法院出台了《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主动接受人大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实施意见》,以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协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好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进一步推动法院工作的开展,维护司法的公正、高效、权威。市中院院长邹川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青岛市中院出台的这一《意见》中指出,凡是审判、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都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在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中,落实“双互动工作法”,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委员和交办机关的联系沟通,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定期向代表、委员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开通代表、委员热线电话,对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及时交办和答复;主动接受代表和委员的监督,适时组织代表、委员对办案质量、效率和作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年内开展代表、委员旁听“百案”活动,凡是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凡是代表、委员关注的案件,都积极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对有关再审案件也适时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听证,认真听取意见建议。
据悉,今年青岛市“两会”期间市中院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0件,涉及执行案件以及劳动争议、房屋买卖及迁让等再审案件;政协委员提案中由法院主办的是“关于强化司法鉴定手段的提案”。对此,青岛市中院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及时办理,进一步提高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