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暂行)的批复》(京发改【2005】18号),电子数据鉴定收费标准如下:
| 鉴定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元) | 备注 |
1 | 实验室电子数据获取??证据固化及获取(对于信息内容的鉴定) | 1G数据 | 100 | 不足1G的存储设备以1G计算 |
2 | 实验室电子数据获取??证据固化及获取(对于系统操作行为的鉴定) | 1G数据 | 1000 | 最高不超过3万元 |
3 | 计算机安全保护等级评测 | 功能组件 | 500 | 按功能组件确定 |
4 | 鉴定加急 | 2天之内取结果的,每项鉴定加收3000元加急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