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对举证责任的分配,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提出权利请求和事实主张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尽管现在采取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制度,但患者始终处于弱势地位。”新疆浩翔律师事务所律师乔文辉说,医疗纠纷里包含很强的专业知识。显然医方是这些专业知识的占有者,导致患方在诉讼过程中处于明显的专业劣势地位。
患者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在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患者应当对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负有初步的举证责任。即原告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

乔文辉说:“这件案子就是因为患者不能对上述问题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所以他们的很多请求不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医疗纠纷案件审理的难度在于,法官需要借助专业人士的帮助,即主要通过医学会鉴定或司法鉴定的结论来判断案件事实。有的案件出现多个相互矛盾的鉴定结论时,法官往往不知所措。加上此类案件审理时间长,审理周期多以“年”计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乔文辉说:“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享有知情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
“当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首先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应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最好能对封存过程进行公证或请律师作见证。医疗机构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患者的合法要求。”
一位曾经担任过鉴定专家的医生向记者透露,很多医生会将一些重要信息记录在病程记录上,而这类记录往往就是患者无法取得的证据,而在举证过程中很多医院则只会用对其有利的部分。而就算封存资料,保管者还是医疗机构,目前还没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监管。
乔文辉说,如案件将要或已经进入诉讼程序,患者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或调查取证,尽量收集有利于自己的一切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