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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百态
青岛市民刘女士在江西路一家酒店吃完饭要离开时,不慎滑倒摔成骨折。刘女士随后将酒店告上法庭,要求酒店赔偿8.7万余元。近日,青岛市市南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酒店赔偿刘女士8.4万余元。
2006年1月14日,刘女士和朋友一起到江西路一家酒店就餐,离开酒店时,她不慎在酒店大厅里滑倒。经医生检查,刘女士右臂粉碎性骨折,后经司法鉴定,刘女士的伤势构成9级伤残。经查,发生意外的主要原因是大厅地面上有油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