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听化名与妻子王巧化名近日准备离婚。不过,他提出妻子向他赔偿10万元精神损失和抚养儿子小凯化名十三年的费用。因为,张听去年底拿到了一份DNA鉴定:他与妻子养了13年的儿子小凯与他没有血缘关系。张听表示是因妻子不忠背着他偷人而怀孕。
而妻子王巧表示,她是人工授精得子,而且当时得到了张听的同意,她希望张听不要无端去伤害她,她没有做错,更没有做对不起他的事。
一年没怀上,互相有抱怨
1990年,张听经朋友介绍,与王巧相识并很快结了婚。一开始夫妇俩为了各自的事业一直没有生孩子,2年后,张听年迈的父母急于抱孙子,催促着儿子趁年轻快生孩子,张听与王巧这才决定要孩子。
然而一年后,王巧始终没有怀孕迹象,张听父母更急了,认为自家娶了个“不会下蛋的母鸡”,背后让儿子要么想其他办法尽快怀上,要么离婚重新找个人为张家延续香火。王巧对公公婆婆的指责不能接受,因为没有理由怀疑她不能生育,反过来,她认为是丈夫不行。一向好强爱面子的张听,听了这个话很不爽,夫妻之间闹起了不愉快。
突然有喜,儿子越长越不像父亲
1993年12月,王巧突然告诉张听她有“喜”了,张听和父母高兴得跳了起来,对媳妇的态度马上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好生伺候。第二年儿子小凯降生了,为全家带来无穷的欢乐。张听对母子俩也是疼爱有加。
然而,快乐没延续几年,无尽的烦恼重新笼罩这个家庭。
“张听啊,儿子不像你啊。你看眉眼鼻口全不像。是不是你生的啊。”当邻居第一次开着玩笑逗张听时,张听心里“咯噔”了一下。确实如邻居说的,儿子刚生下来还觉察不到,但是越大越离谱了。“长得像他妈,长得像他妈。”张听讪讪地应付着,并以此安抚自己的情绪。
但是,心里有了疙瘩,想抹平它并不容易。张听越发关切起儿子的长相,几乎每天都能从儿子的脸上、身上、性格上发现与自己“不一样”的地方。
到底是什么原因?结婚后闹的别扭重新浮上心头,当初那么“努力”没有得到过一儿半女,后来王巧奇迹般地怀上了,这当中有没有什么隐情?怀疑煎熬着他,看着活泼可爱的儿子,看着幸福美满的家,他真不想去猜测。然而,疑虑却像毒蛇一样咬着他,让他夜不能寐。不知不觉中,他对母子俩疏远起来。
亲子鉴定,13岁儿子不是亲生
转眼13年,儿子长成了一个小大人,外人一眼就能看出父子俩的不同,背后指指戳戳的人从来就没断过。张听再也不能忍受,决定去做亲子鉴定。
然而,跨出这一步何其难啊。如果鉴定做出来,孩子是自己的,王巧知道了定会大吵大闹,夫妻间的信任被破坏不说,一个美满的家庭也可能解体;如果结论儿子不是亲生的,那这13年的父子情又会在瞬间被击破,他等于失去了一切。
“绿帽”阴影挥之不去,最终张听还是理智战胜了情感。去年底,他以带儿子检查身体为由,背着王巧前往江苏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做了亲子鉴定。不多久,鉴定出来了,儿子并非亲生!
丈夫 她偷人生下儿子 “她让我戴了13年的‘绿帽子’,我要和她离婚,索赔10万元损失!”张听将妻子告上法庭。
“要不是这次鉴定,我一直以为孩子是我的。后来我想想起一件事,当时因为不能生小孩我们闹起矛盾后,双方冷战了一段时间。有一天,我夜里下班回家,看到一个男人从我家出去,我还问她是谁,她说没有人。后来没几天,我在大街上又看到她和那个男人走到了一起。一气之下,我打了她一顿。”“这件事刚过去,她就说怀孕了。时间实在是太巧了。我现在怀疑儿子就是她与那个男人生的。”张听坚信自己的判断。“现在她又说小凯是做人工授精生的,而且还与我商量好的才做的,我对这件事一点印象没有。”
张听说,他十分喜欢这个孩子,但是他忍受不了将别人的孩子养大成人的事实。不过,他同意不把亲子鉴定的事实告诉儿子,但赔偿一分钱不能少,还要王巧找到孩子的亲爹。
妻子 我没背叛那是试管婴 对张听的说法,王巧坚称自己没有背叛丈夫。
“我从来没有背叛过他,孩子也是无辜的,人工授精不是我一个人想做就做的,手术程序很复杂,如果没有张听同意,我怎么可能做人工授精手术?现在他不承认了。”王巧哭着说,“他没有生育能力,我也想留下一个根,这总比到外面抱养别人的孩子要强。”
王巧说,她和丈夫的缘分已经尽了,长时间以来,她一直遭丈夫冷落,现在孩子一天天地在长大,如果要离婚,她只有一个请求,张听不要把亲子鉴定的事实告诉儿子。
“我也不知道孩子的爹是谁呀!”说着说着,王巧的眼泪流了下来。她说,近日她就将和丈夫办理离婚手续。可是小凯该怎么办?10万元所谓的过错赔偿到什么地方去筹?她希望丈夫张听不要无端去伤害她,她没有做错,更没有做对不起他的事。她觉得张听的所作所为,主要是觉得窝囊,所以才会提出那些要求。
律师:关键是找到丈夫同意做手术的证据
据了解,按照王女士所说的,其所做的手术叫做“试管婴儿”,这个手术南京很早就已经能做了。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杨朝江律师认为,试管婴儿视为婚生子女,即使夫妻离异也有抚养义务。
但王巧与张听结婚后多年没有生育,后来王巧生下孩子说是用人工授精的方法来生育的。而张听认为是王巧与别人偷生的,非人工授精所生。关键的问题是王巧能否拿到,当初做人工授精生孩子与丈夫商量的证据来。一旦有,这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人工授精,因此,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双方应当共同承担抚养义务。
早在1991年7月8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的复函》中明确: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