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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百态

法院判赔5000元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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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在一场纠纷中阴部被他人踢中,受害人走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10万元精神损失费。日前,成华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判决。

  据了解,外地来蓉的魏冰(化名)在成都一家建筑公司上班。2006年7月27日上午,几名男子来到他任职的建筑公司,以建筑公司没向劳务公司支付劳务费为借口滋事,身为安全员的魏冰立即打电话给公司负责人。对方人员见状随即冲过来围殴他。魏冰说,混乱中,一男子一脚踢中他的生殖器。

  经诊断,魏冰头部外伤、会阴部外伤。魏冰说,受伤后,他突然发觉自己生殖器不能勃起。去年初,司法鉴定机关鉴定魏冰为8级伤残,进行假体植入手术,恢复阴茎勃起功能需续医费3万元。

  为此,魏冰向成华区法院提起诉讼。日前,成华区法院审理后认定,事发当天,劳务公司雇民工前去索要劳务费,对魏冰进行了围攻、抓扯,使魏冰受伤。为此,法院判劳务公司赔偿魏冰各项费用2.5万余元,其中精神损失费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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