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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法院调解的首期赔款日期已过了2天,小腿被砸伤的王师傅还没拿到2万元赔偿款。 王师傅的腿是被租住屋的柱子砸伤的。而房东肖师傅说,他的房子是与人合伙投资扩建的,并且当时房屋并没有真正完工,合伙人、建筑商也应负一定的责任。 去年2月24日,王师傅承租肖师傅位于?口区红星村的房屋,签订租约,约定房租为每月180元,住在一楼的一个一室一厅房屋内。 当年3月24日晚大约10时,王师傅出来晾晒衣物,不小心歪了一下,身体靠在了柱子上,该柱子突然发生垮塌事故,王师傅被砸伤。120急救车将王送到医院进行紧急救治。检查发现,王师傅右腿受伤,左桡骨远端骨折。在医院治疗期间,王师傅右小腿下段被截肢。当年,经中真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师傅属于6级伤残。 肖师傅介绍,去年,他与人合伙,扩建位于红星村的老房子。在房屋扩建工程收尾时,他发现作为装饰并支撑二楼阳台用的砖砌柱子开始下沉,与二楼阳台出现了裂缝,遂建议建筑商处理,不料在建筑商准备处理期间出了事。他认为建筑商、合伙人也应该为王师傅的受伤承担一部分责任。 双方私下调解未成,不得不对簿公堂。前不久,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当庭调解,认定房屋的现有产权属于肖师傅,肖师傅应该分期赔偿王师傅12万元,其中首期赔偿款必须于今年2月1日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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