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案情摘要]:前日上午,平顶山市民李先生气愤地向记者反映说,他儿子在学校被十几个学生殴打,经法医鉴定已构成轻微伤。然而,事情过去10天了,学校却不管不问。 李先生说,他的儿子李基隆在平顶山市二中上高一。4月
[案例正文]:前日上午,平顶山市民李先生气愤地向记者反映说,他儿子在学校被十几个学生殴打,经法医鉴定已构成轻微伤。然而,事情过去10天了,学校却不管不问。
李先生说,他的儿子李基隆在平顶山市二中上高一。4月12日中午12时许,他儿子和同学发生冲突,儿子被十几个学生殴打。
“救护车就在校门外,但是老师不让我儿子出门。”李先生说起学校的态度十分气愤,他说当他得知儿子被打后迅速赶到了学校,却发现校方因为学生家长没有到,不准学生上急救车。事情发生后,校方没有一个人对儿子进行问候,也没有人拿医疗费。他找儿子的班主任,班主任说不管,让他找校领导。校领导对他也是推三阻四。
4月15日,记者和李先生一起来到平顶山市二中,校政教处的席主任却只愿见李先生一个人,不接受记者的采访。后来,李先生告诉记者,席主任说学校不会拿一分钱,可以让打他儿子的学生家长拿,如果对方不拿,学校也没有办法。
“我把儿子交到了学校,儿子在学校被打伤了,学校难道没有责任?”提起学校的态度,李先生气愤不已。